前年,苏老汉所在的村子撤村建居,他和老伴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。虽然居住条件越来越好,但苏老汉似乎有些不开心。家里没有了农活儿,以前的老邻居又住得远了,老两口儿每天除了看电视,也没有其他的业余生活。
一天,苏老汉的远房亲戚来看望他,给他带来一条黑色的拉布拉多犬。苏老汉和老伴儿高兴极了,给它取名叫“大黑”,每天精心照料,在家无聊了就出去遛狗解闷儿,大黑的到来给老两口儿带来了无穷的乐趣。村子拆迁前,苏老汉就一直养犬,搬进楼房后,他依然按照曾经的养犬习惯把大黑放养,但随着大黑渐渐长大,给邻居们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。
苏老汉楼下的一对小夫妻,从结婚就住在这里,每天晚上睡觉时,总能听见楼上大黑跑来跑去的声音,吵得他们睡不好觉。楼上刚上小学的小女孩,每天放学都要在楼门口等父母下班才敢上楼,生怕与大黑“狭路相逢”。有时,大黑看到外卖小哥、快递员进楼时,便会“汪汪”地叫几声,苏老汉也只是呵斥大黑两句。时间一长,一些邻居便找苏老汉聊养犬的问题,但苏老汉总是笑呵呵地说:“我家大黑不咬人,别害怕。”
一天晚上,苏老汉和老伴儿吃过晚饭打开电视,电视里正在播放今年5月1日起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的新闻,对养犬进行了明确规定。这条新闻让老两口儿的心里开始打鼓,苏老汉的老伴儿说:“这《条例》一出,咱家大黑是不是就不能养了?”苏老汉低声地说:“怕什么,估计就查这一阵儿,等过一阵子就没事了。”
没过几天,居委会张主任来到苏老汉家,帮助他们两口子学习《条例》,并明确告诉他们在城区内养大型犬是违法行为。苏老汉虽然口头答应了张主任,但心里仍然抱有一丝侥幸,每天白天不让大黑出门,等到夜深人静再带它出去。
一天晚上,老两口儿打开电视,电视里播放了大型犬咬伤行人的新闻,犬主人不但要赔偿伤者的医药费,有关部门还依据《条例》相关规定将犬没收。看到这条新闻后,苏老汉和老伴儿最后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攻破。这一夜老两口儿彻夜未眠,第二天一大早,就把大黑送到了乡下亲戚家。
之后的日子,小区里多了这样一个人,他经常穿着一件红色马甲,手里拿着一本《条例》,向过往的行人宣传《条例》内容。没错,这个人就是苏老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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