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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旗文稿: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
2025/12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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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精神文明是一个国家、一个民族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识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高度,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、奋勇前进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要统筹推动文明培育、文明实践、文明创建,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”。新时代新征程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,深刻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规律,必须从主体、价值、空间、制度四重维度着力,开创新时代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新局面。

  一、以确立同等重要地位实现互补共生

 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,绝非单向的“城市化”覆盖或片面的“乡村化”回归,二者的关系需要从“依附与被依附”转向“互补与共生”。一方面,城市文明的现代性、开放性可为乡村精神文明注入创新活力,其现代治理理念、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可为乡村提供借鉴;另一方面,乡村文明承载着厚重的乡愁记忆、淳朴的道德伦理与可持续的生态智慧,能为城市纾解快节奏带来的精神焦虑。这种平等对话最终指向的是“各美其美,美美与共”的新型城乡关系,即城市文明不必以消解乡村文化为代价扩张,乡村文明也无需以牺牲自身特质为前提发展,二者在相互尊重中实现精神资源的共享与共建。

  激活农耕文明的时代生命力,筑牢平等对话的文化根基。农耕文明的价值,在于其拥有与现代文明同频共振的活力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我国拥有灿烂悠久的农耕文明,必须确保其根脉生生不息,做到乡村社会形态完整有效,文化基因、美好品德传承弘扬,农耕文明和城市文明交相辉映,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”。这就要求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同当代中国实际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,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让传统民俗融入现代节庆,让农耕技艺对接文创产业,让乡村伦理滋养现代社会公德,使农耕文明在新时代焕发生机,真正具备与城市文明平等对话、相互赋能的文化底气。

  从“城乡二分”到“城乡融合”,实现思维范式转变。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城市文明被认为是人类向文明进化的一个里程碑,被置于优势视角,而乡村文明价值被弱化。这种认识遮蔽了农耕文明对礼乐伦理、生态智慧、社会治理的源头性贡献,将城乡文明置于非对称认知框架。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,必须打破这种认知和思维局限,以历史的纵深承认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,承认城乡文明在不同历史阶段、多元现实场景中的差异化功能与独特意义,摒弃非此即彼的对立认知,以融合思维构建功能互补、价值互促的城乡文明共同体,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筑牢认知根基。

  聚焦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不平衡点,补齐设施技能短板。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差距,表象是硬件设施的参差不齐等,而根源则在于城乡在文化创造、传播等环节上存在着显著差异。确立城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同等重要地位,绝非搞“削峰填谷”式的简单平均主义。应充分适应城乡各自的发展特点和内在需求,借助政策的有力引导和资源的合理倾斜,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比如,着重提升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,让乡村拥有与城市相媲美的文化活动场所;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,使乡村居民能够便捷地享受到丰富多元的文化服务。只有立足于农村、农民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,邀请广大农民群众做“主角”,创新性传承传统技艺、乡风民俗,熟练掌握文化云平台、新媒体传播等现代技术手段,激发乡村内生文化活力,才能绘就城乡精神文明协同共进的美好画卷。

  二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

 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的融合发展,关键在于达成文明的深层凝聚,而非不同文明形态的简单拼凑与叠加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,犹如精准的“导航仪”,为融合发展锚定正确方向;又似坚韧的“纽带”,串联起城乡文明的共同价值追求,能够将多元分散的城乡文化要素紧密凝聚,形成推动融合发展的强大价值合力。

  凝聚思想共识,筑牢交融根基。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塑造人的思想与灵魂,而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则是实现融合发展的基石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大的价值整合功能,需将其深度内化为城乡居民共同的价值追求,在日常的精神文化交流互动中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。通过强化价值引领,能够凝聚起广泛的价值共识,有效消弭城乡之间在观念层面的差异。引导城乡居民在价值认知上打破城乡界限,树立“城乡一体、文明同源”的共同理念,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扫除认知层面的障碍,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。

  推动共建共享,激活实践活力。价值的生命力在于实践,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度融合,最终要依靠具体的实践活动来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。在城市,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嵌入社区治理与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、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,促进城市居民文明素养的提升,推动城市文明向更高层次迈进。在乡村,则要充分依托村规民约、家风家训、道德讲堂等具有乡土特色的载体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移风易俗、乡村振兴紧密结合,通过涵养乡村文明新风尚,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。

  嵌入生活场景,融入日常生活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整合作用,只有落脚于具体的城乡生活场景中,才能打破城乡文明的空间壁垒,让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在实践中双向赋能,最终凝聚成“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”的精神文明生态。比如,城市的志愿服务体系可以向乡村延伸拓展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“诚信、友善”的精神传递到乡村大地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;乡村传承千年的孝老爱亲、邻里互助文化可融入城市社区治理,缓解城市邻里关系疏离、社区凝聚力不足等问题,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温暖而深厚的文化力量,让城市社区更具人文关怀和温度。

  三、以有机整体视野构建互通共进文明生态

  城乡精神文明生态,作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外在环境,其重要性不言而喻。构建互通共进的城乡精神文明生态,意味着将城市与乡村视作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,构建一个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场景互通的一体化生态体系,促进城乡从精神空间的分离对立走向融合共生。

  推动资源互通共享,畅通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要素流动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,城乡在人口、经济、空间上的融合已初见端倪,但精神文明的融合更需以文化为纽带,在尊重同源性的基础上用好差异性。一方面,要提升城市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对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。推动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乡村,引导乡村追求更有品质、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,同时确保城市优质文化与乡村文化需求精准衔接,使文化服务更贴合乡村“口味”。另一方面,要传承农耕文明,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,使其反哺城市,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滋养。

  推进服务规范对接,夯实融合发展的“基础设施”。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进程中,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设施配备相对薄弱,服务水平和活动供给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要将科技创新与精神文明建设深度融合,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对接,缩小城乡在文化设施、活动供给上的差距,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,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提质升级。同时,通过制定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,规范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质量,确保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时能够获得优质的体验。

  搭建互动融合平台,打造城乡文明实践共同体。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实践中,平台融合是实现城乡平等互动关键环节。将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动共建,打造城乡文明实践共同体,能让城乡文明阵地从“各自为战”变为“互动作战”,不断增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性和相互渗透性,在阵地互动实践中实现“城市赋能乡村、乡村滋养城市”的良性循环,让互通共进理念融入日常、扎根人心。

  四、以完善制度供给筑牢发展保障

 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,而是一项涉及文化资源调配、社会关系协调、价值观念重塑的长期性、系统性工程。唯有构建起长效的制度保障机制,才能以刚性的制度框架打破城乡之间在资源、机会、权益等方面长期存在的壁垒,避免融合发展陷入短期化、碎片化的困境,进而推动城乡在精神文明层面形成要素有序流动、功能互补衔接、价值共生共荣的有机融合系统生态。

  构建统筹协调制度,破解“条块分割”壁垒。一方面,需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,成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领导机构,通过议事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,形成“统一规划、分工协作、齐抓共管”的工作格局,推动政策协同、资源整合与行动联动。另一方面,要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提质、文明乡风培育升级等核心目标,制定量化发展指标、细化重点任务清单、明确实施路径图,从规划层面避免城乡精神文明建设“各自为战”现象,实现发展目标、资源配置与工作推进的一体化。

  完善激励约束制度,激活融合发展动能。在激励层面,设立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专项扶持资金,对在城乡结对共建文明实践站、文化场馆资源互通共享、群众性文明活动跨区域联动等领域成效显著的地区与单位,给予资金倾斜与项目支持,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。在约束层面,关键是重构考核评价体系,打破过去单一以城市或乡村指标评价文明创建的模式,在精神文明创建考核中增设“城乡融合度”指标,将文化资源共享率、城乡居民文明互动频次、跨区域文明实践项目覆盖率等具象化数据纳入考核,以考核导向倒逼各地摒弃“重城市轻乡村”或“重单点轻协同”思维,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从分隔并行转向全面融合。

  健全长效保障制度,巩固融合发展成果。健全城乡文化人才双向流动机制,对下沉乡村的城市文化人才在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,对扎根乡村的本土文化人才、非遗传承人等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与技能培训保障,以人才流动打破城乡文化发展的人才壁垒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制度,明确城乡文化设施建设、活动供给频次、数字化服务覆盖范围等的最低标准,通过制度刚性确保乡村文化设施不缺位、文化服务不掉线,让城乡居民在精神文化层面享有均等权益,避免“一阵风”式推进,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在制度保障下实现深度融合、长效发展。

  (尹利民 李邹冲: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院长、教授;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)

 
 
稿源:红旗文稿  编辑:刘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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