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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揭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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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以来,我市以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名义,评选表彰了五届天津市道德模范,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大力倡导崇尚模范、学习模范、捍卫模范、关爱模范,有效促进了我市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高。根据中央文明委和市文明委工作安排,经市文明委全会同意,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天津市道德模范,推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。 |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紧紧围绕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第六届天津市道德模范,把事迹突出、精神感人、做出贡献大、群众口碑好、典型示范性强、社会知名度高的模范人物评选出来,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,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,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动实践,充分发挥榜样力量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弘扬时代新风,守正创新、接续奋斗,推动形成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、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,推进“天津是我家,建设靠大家”理念深入人心,为“五个现代化天津”建设凝聚力量,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。 |
天津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参与“五个现代化天津”建设、带头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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